
參加資格及規則
- 截至截止申請日期計,成立不多於 8 年之香港註冊初創遊戲公司。
- 公司規模為少於 20 名全職員工。
- 公司須準備旗下一款擁至少 90%完成度,以及可於推出市場前作修改,以提升遊戲質量和盈利潛力之新遊戲。
- 申請公司須以新遊戲申請(申請遊戲)參加本優化和推廣計劃,並須於報名表中作出聲明,該新遊戲從未於任何市場作商業發布。。
- 曾參與歷屆優化和推廣計劃之初創公司亦可再次參加。(請詳細列明新遊戲中,有沒有使用以前作品的遊戲元素/知識產權。)
評審準則
名額為 12 間初創公司,經由遊戲業界與學界人士組成之評審委員會,進行遴選。
- 篩選︰評審委員會將從所有收集到之申請表格中,根據一系列評審準則選出合資格的公司,進入評審面試。
- 評審面試︰評審委員會將舉行面試,申請公司須即場向委員會介紹和展示其申請遊戲,以及闡述該遊戲之推廣計劃。評審委員會將根據以下遴選因素選出最多12間入選公司。
遴選因素包括︰
- 申請遊戲的市場潛力 (15%)
- 申請遊戲的創意 (15%)
- 申請遊戲的表現 (15%)
- 申請遊戲的質量 (15%)
- 申請遊戲的推廣計劃和預期成效 (20%)
- 申請公司的營銷經驗 (20%)
申請方法
申請者須注意以下事項︰
- 申請者在填寫申請表格前,必須詳細閱讀《申請指引》。
- 申請表格須用電腦填寫,經列印、簽署及蓋章作實後,提交至官方網站作網上申請。
- 網上申請時須同時遞交申請者之有效的香港商業登記證明。
- 用作申請的旗下一款新遊戲(申請遊戲),須可於入選優化和推廣計劃後推出市場;申請者在網上申請時須提供該遊戲之試玩版/測試版,及/或遞交一段 1 分鐘以上、有關該遊戲現時測試版本之視頻 / PowerPoint ,供評審委員會參考。相關檔案須存放於安全的雲端平台上 (如︰Google Drive, Dropbox等),然後於申請表格內註明一個可供下載有關檔案之連結網址 (URL),供優化和推廣計劃秘書處處理。
- 申請者須同時提交該遊戲之推廣計劃 (推廣預算最少為港幣55萬元) 和預期成效;入選公司最終須執行經評審委員會同意之推廣計劃,宣傳該遊戲。
- 申請遊戲之推廣計劃須包含最少港幣6萬元的藝術科技(Art Tech)元素。藝術科技包括但不限於擴充實境 (AR)、虛擬實境 (VR)、延展實境 (XR)及實時動畫技術等元素。
- 申請者須將填妥及已簽署的申請表格,連同其他附加文件於 2022 年 2 月 11日 (星期五)下午 5 時 30分前,上載至官方網站網上申請系統內,逾期恕不受理。
